林孟達豪宅下再揭僭建

渣甸山豪宅僭建變本加厲,再度揭露屋宇署嚴重失職。由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孟達擁有的布思道豪宅單位,於二○○九年被屋宇署發出清拆令,限期清拆多達八項僭建物,但四年過去,不但僭建物仍未清拆,單位對下位處斜坡的基座再被揭發內有乾坤,懷疑僭建兩層大型地庫,面積或多達二萬平方呎,以呎價二萬元計算,價值高達四億元。有立法會議員強烈批評屋宇署未有積極跟進事件。

印度裔的林孟達除曾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外,多年來亦一再被港府委任為上訴審裁團(建築物)主席。涉事老牌豪宅位於渣甸山布思道十二號,有四十一年樓齡,樓高三層共有六個單位,大廈建於斜坡之上,大廈基座由多條支柱構成,基座外牆由空心磚砌成。

基座另有洞天 入夜電燈亮起

根據屋宇署批准圖則,建築物與斜坡之間應是空間,不過,附近居民近期卻發現基座之內疑另有洞天,透過空心磚外牆可看到基座之內有類似玻璃窗的裝置,入夜後更有電燈亮起,懷疑有人正使用該空間。本報記者日前到現場視察,在日間發現該兩層空間有玻璃反射出陽光,入夜後看到空間內透出燈光,並見落地玻璃及有窗簾遮掩,內有人影走動。

記者翻查資料發現,林孟達住該大廈地下、即基座對上的其中一個單位,他於○二年六月以九百五十萬元購入單位,其單位實用面積一千五百平方呎,以該廈另一單位去年底成交呎價近二萬元計算,林的物業現值三千萬元,在該個懷疑僭建的兩層地庫面積或多達二萬平方呎,推算價值高達四億元。

09年屋署發清拆林宅僭建物令

屋宇署早在○九年四月曾向林孟達發出清拆令,指其單位有多個僭建物,包括在面向布思道十一號加建一個搭建物、在面向睦誠道四號的外牆附建四個伸建物、在面向睦誠道四號的外牆附建一個實心簷篷、在面向布思道十號的外牆附建一個實心簷篷、以及位於入口的一道鐵閘向樓梯開啟,屋宇署限有關僭建物須於六十日內清拆。

但是,事隔兩年,上述僭建物仍未糾正,屋宇署於二○一一年三月始對有關單位釘契,至今便再未有採取進一步行動。對於該大廈再被揭發懷疑有僭建地庫,屋宇署昨在本報查詢下表示會派員視察、翻查檔案資料,並按照《建築物條例》、現行執法政策,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指出,屋宇署早在○九年發清拆令,但兩年後始釘契,辦事實在太慢,事到如今應提升執法行動,檢控違規業主。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副主席龔瑞麟說,建於斜坡與建築物之間的地庫,到底是與建築物同步落成,還是後來加建,有待屋宇署調查,單靠肉眼難以判斷;他指屋宇署近年把處理僭建物工作外判,顧問公司人員不獲授權入屋,只能在外圍視察,或因此而走漏眼,未有發現僭建物。

記者甘銘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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