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屢疏忽 5年賠5500萬

【本報訊】醫院管理局過去五年總共接獲六百四十六宗因醫療疏忽申索的個案,其中一百二十三宗達成庭外和解,當中十一宗需調解,連同調解員費用和法律費用,醫管局須支付五千五百六十多萬元賠償。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指出,部分申索個案並非在事發當年即時提出,可能前年事發,今年才申索,部分申索過程較長,部分和解個案在法律程序完成時才展開,期間病人需要提交專家證據證明對方有責任,醫管局亦找專家提出證據辯護,有時更要在開庭前達成和解。故去年申索及和解個案數字,並未反映當年的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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