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雜費多花款 年掠水逾百萬

學券計劃下,幼稚園的學費雖有上限,但雜費並無監管,審計報告揭露部分幼稚園巧立名目收取雜費,又無在協助家長了解學校的概覽披露收費項目,家長在子女獲錄取後只有任由宰割;個別幼稚園的雜費收入竟相當於學費收入的四成四,有幼稚園一年的雜費收入便高達一百一十九萬元,單是「學生慶祝活動」便「掠水」近五十八萬元。此外,有幼稚園把雜費收入撥入「其他營運收入」,以避過當局的利潤管制上限,有幼稚園一年盈餘高達五百六十萬元,令教育淪為牟利工具。

審計報告指出,兩成四幼稚園的學費貼近學費上限,不少幼稚園遂增收雜費幫補,除在幼稚園概覽列出的收費項目如校服、書包、課本外,各式各樣的雜費項目還包括茶點、寢具、畢業禮費、生日會費等。審計署調查一百廿一間幼稚園後發現,在概覽沒有披露的雜費項目佔整體雜費的六成,有幼稚園在概覽聲稱每年雜費為八百八十八元,但現實是總費用實為一千四百廿三元,較原來高出近六成。

列「其他收入」避規範

教育局規定,幼稚園在售賣教育用品和提供服務所得的利潤,不得超過成本價百分之十五,但在二○一○年,有一成六幼稚園賺取的利潤超過上限;審計署又審閱一百間幼稚園在二○一○年度的周年帳目,同時發現不少幼稚園並無把雜費收入撥入買賣業務收入,六成四幼稚園在「其他營運收入」收取共二千二百萬元雜費。審計署關注該等費用是否應已涵蓋在學費內,教育局亦無從查核有關收費是否合理。

根據教育局的紀錄,在二○一○學年,五成九學券計劃下的幼稚園錄得淨盈餘,當中五所幼稚園的淨盈餘高達五十萬至五百六十萬元;三成七幼稚園錄得淨虧損,有二十所各錄得淨虧損達一百萬至二百萬元。

租金報大數申請津貼

另外,除了學費及雜費收入,部分幼稚園獲教育局發還租金津貼,但部分租金估值過高,有一所幼稚園呈報租金逾十二萬元,但差餉物業估價署評定月租僅六萬多元;有九間幼稚園每年合共付千六萬租金,周年帳目沒披露業主,但原來是其辦學團體。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現時教育局無規管幼稚園的雜費開支,是一個很大的漏洞,需要堵塞。教育局局長吳克儉表示,會跟進審計報告對幼稚園學券計劃提出的建議,強調大部分非牟利幼稚園都做得不錯,個別幼稚園收取過多雜費、或買賣服務利潤超出上限,只是個別情況,目前有既定機制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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