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出現收回某一些言論的事件,通常都是對某些族群或者團體作出攻擊或侮辱,所謂撤回原先的言論,其實就是致歉的一種形式,但這一類言語風波,通常都不會因為撤回言論而完全平息。因為傷害已經造成,受攻擊的已被攻擊,被侮辱的已被侮辱,撤回都於事無補,但道歉就是表示悔意,也就是聊勝於無。
然而,李柱銘所發表的言論,完全不是攻擊和侮辱,反而是希望收窄分歧,達成共識,那就完全沒有收回言論的必要,況且這些言論,一旦公開,可以如何收回?
李柱銘再講收回一百次,也無法改變他已經發表這種言論的事實,所謂覆水難收,這些言論一旦公開,就變成公共產物,大家都可以討論,你講我又講,一傳十、十傳百,這些言論,又焉能像回收馬肉香腸那樣,收回去銷毀就若無其事。
諺語有云,「不以人廢言」,我們不會因為某些言論是出自李柱銘之口,就一定認為是權威正確,又或者一棍打死,視同垃圾,李柱銘就算是表示收回其言論,但這些言論都客觀存在,我們不會因為李柱銘收回言論而失去記憶,我們一樣可以討論分析,合情合理的,就可以支持和鼓吹,尤其是李柱銘認為和中央討論政改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情。
其實,民主黨也早有前科,不必視為畏途,而李柱銘的觀點還有一樣重要的含義,就算接受喬曉陽的基本立場,一樣是天空海闊,可以發揮之處甚多。既然如此,又何必畫地為牢,真的要畫地為牢,其結果就一定是坐困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