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青年涉狂駕傷人藏武器

【本報訊】青年日前疑在土瓜灣鬧市中狂亂駕駛私家車,涉嫌撞傷一名市民,並先後撞向四架車,事後被控狂亂駕駛而傷人、管有違禁武器及駕駛時無駕駛執照等四罪,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五月二十日再訊,以待化驗檢獲的物品及進行認人手續,下令將被告還押候訊。

廿一歲被告為楊智添,被控於今年四月八日早上,在馬頭角道介乎北帝街路段,胡亂或狂亂駕駛一輛私家車,導致彭明輝受傷。他另被控在同日同地,管有一條附有手柄的鐵鏈及一把重力刀、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以及沒有第三保而使用車輛。

10萬元申保釋遭拒

裁判官透露被告於案發日早上十時許,先駕車連衝兩組交通燈,又曾撞向欄杆、小巴、中型貨車、的士及其他私家車,更一度逆線行車,而他在錄影會面中亦有作招認。雖然辯方提出以十萬元申請保釋,惟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並預料案件將於區院審理,故駁回辯方申請。

案件編號:KCCC 141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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