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乒乓教練狎13歲男學員判監

【本報訊】建築署男技術員開辦乒乓球會兼任教練,原本培育未來乒乓球星,但卻性侵犯一名十三歲男學員,邀該學員到自己家中一起打機,期間突然脫去對方內褲狎玩對方的下體數分鐘。該名乒乓球教練於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昨考慮到被告認罪兼無案底,判被告監禁三個星期,因已被還押三個星期,故可即時獲釋。對於刑期是否過輕,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及主控官報告才決定是否跟進。

卅七歲被告黃振柏,承認於二月十六日在其葵涌住所內非禮十三歲男事主X。被告的家人及超過卅名學員的家長昨到荃灣法院旁聽支持被告。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得到上司的支持,而心理報告則透露被告重犯機會不高,而且沒有性格偏差,但需要接受心理輔導。

案件編號:TWCC 72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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