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邀同吸毒 工人疑姦少婦

【本報訊】有吸毒習慣的廿四歲少婦,報稱到相識了一個多月的男友人家吸食冰毒後被他強姦,但涉案男友人否認強姦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女事主庭上供稱,案發當日有人送冰毒到被告住所,被告支付了三百元,兩人吸食冰毒後不久,她便遭被告強姦。不過,辯方盤問她時指稱,兩人在案發前數日曾一同吸食冰毒,她當時「半自願」讓被告以手指插她下體約半小時,被告視她為女友,案發時並非有人送冰毒到被告住所,只是有人上門借錢。

廿五歲被告王自平,報稱建築工,被控於去年四月九日在荃灣二陂坊十三號五樓家中,強姦廿四歲的女事主X。育有三歲女兒的X供稱與男友同居,她於去年二月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被告,案發日早上起床以「微信」聯絡被告問他「攞煙」,被告約她到其家。

獲邀赴被告家 哭叫唔好

她到達後與被告一同用電腦看電影,期間見到有人送冰毒上門,被告邀請X一同吸毒。她吸食冰毒後想離開,但被告不許,並推她落床,脫去兩人的褲子,強行與她性交,她當時曾哭叫「唔好」。

X哭着回家,在男友多番追問下,她終告知受辱一事。另外,她於案發前見過被告共四次,多數與朋友到被告家吸冰毒。

案件編號:HCCC 25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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