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一菜檔昨晨發生偷菜疑案變糾紛私了事件。警方到場扣查疑犯後,疑犯和菜檔東主之間因賠償金拗數以便和解,菜檔東主稱被盜蔬菜值二千一百元,雙方討價還價後,有人稱計埋以前的數,索償廿萬元和解,在警員的看管下,涉案男子簽下欠單,並即時交出金錶及三萬元作賠償首期,由於東主表示涉案男子是舊拍檔,今次事件純屬金錢糾紛不追究,警方將案由「盜竊及有人被捕」改列「糾紛」處理,男子獲釋放。不過,警員即場「見證」雙方開價還價的辦案手法受到質疑。
現場位於河背街一菜檔,由一對姓文姊弟經營,被指偷菜的男子姓李(卅二歲),人稱阿龍,曾在事發菜檔擔任合夥人,早前因金錢問題拆夥。文姓女東主稱,供應商每晚深夜會將數十箱蔬菜放於門外,待工人早上返舖開檔才拖回店內,近月菜檔發生多次失竊事件,最多一次失去九十箱菜,她早前特別以日薪兩百元聘請一名保安員通宵駐守。
昨凌晨時分,供應商如常將六十箱蔬菜及菇類放到舖外。至凌晨四時許,保安員發現李駕客貨車到達,將多箱蘑菇及白蓮子搬上車,保安員報警。兩名警員到場,將李截停扣查,東主報稱失財物值二千一百元,案件列作「盜竊及有人被捕」。未幾,文氏姊弟趕返,有人提出賠償,李則要求上警車,但警員稱「未有車呀,等多陣先!」兩警員與李站在店外,文氏姊弟行入舖內,有警員向李稱:「你自己傾啦,拉你o架,如果傾唔掂」。李入店與東主討價還價,「我依家無咁多錢喺身,廿萬我去邊度畀你啫?你畀十日時間我,我籌十萬畀你」,女東主回應,「阿龍你唔值得信呀!你偷我咁多次嘢,你自己都係老闆,你點會無錢?條件就開咗畀你啦,你自己諗啦!」李不斷求情,「你畀我打個電話先!你畀埋貨單我」,最後李在兩名警員陪同下登上客貨車,取出三萬元現金及一隻「金勞」,交給女東主,並簽下欠單,案件改為糾紛處理。
警方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警員到場了解時,事主聲稱與涉案男子為生意夥伴,他發現涉案男子將舖外多箱蔬菜搬上其客貨車,遂向他取回拖欠的貨款,但遭拒絕,於是報警。其後雙方就拖欠貨款問題和解,並同意在警員記事冊內簽署作實。警員經調查相信事件不涉刑事成分,期間亦無拘捕任何人士,遂將案件列作糾紛。警方稱,會就警員處理案件的手法展開調查,如證實警員未有按既定程序處理案件,定會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