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再起波瀾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的爭產案再起風雲,霍家三房成員於八個月前簽署和解協議「分身家」,高院原定昨開庭就落實和解協議下達指示,但提出爭產訴訟的長房三子霍震宇卻突然為了遺產分配問題而發難,投訴長房二兄霍震寰未有把父親在南沙發展項目的四分之一權益注入分產範圍及加以隱瞞,要求撤銷和解協議和重開爭產案。本以為案件可和氣收場的霍震寰則措手不及,震寰的律師形容對方的做法猶如「偷襲珍珠港」。法官押後至十月廿八日處理震宇的申請。

揭露一元回購股份條款

霍家成員全部沒有到庭,由律師代表陳詞。代表震宇的資深大律師潘松輝表示,番禺發展有限公司持有霍家南沙發展項目五成一權益,該公司有兩股,涉及爭議的是其中一股,等於整個南沙項目逾四分之一的權益,估計價值以十億元計。該股原本由霍英東家族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間接透過有榮有限公司持有。九七年六月,有榮決議將這一股以一元售給另一家族公司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該一股至今仍由霍英東基金持有。

潘指,震宇直至簽署和解協議時都不知道,原來上述交易附帶一項回購條款,有榮可在十年內(即○七年六月前),用一元回購該一股,此安排只有霍英東和震寰父子知道,霍英東於○六年去世後,震寰沒有作出披露。直至去年十一月霍英東基金開董事會,震宇才知有此安排。震宇要求有榮行使回購權,震寰卻表示十年限期已過,霍英東基金現在出售股份要考慮價錢問題。

已按協議分產 震寰反對

霍家於去年八月庭外和解,但協議細節要保密,律師在昨日聆訊中才披露一鱗半爪。潘表示,按和解協議,有榮名下的財產要注入新成立的公司,由長房所有成員共享,否則股份便可能會落入震寰控制之中。潘質疑震寰隱瞞回購條款,不但帶有不當企圖,而且表現不誠實,因震宇覺得震寰已不再值得信任,故要求重開罷免震寰作遺產執行人的訴訟。

代表震寰的資深大律師馮柏棟指,前日收到震宇一方來信,對方仍表示昨日的聆訊只關於如何落實和解分產協議,全無提及會改變立場。各方已簽署協議和解,並且已開始按協議分配遺產,故反對對方的要求。霍震霆及其他受益人,則對申請各有不同意見。法官下令各方在六星期內為有關申請呈交誓章證供,並排期於十月廿八日再訊,預計需時五天。

案件編號: HCA 215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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