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最低工資 八僱主定罪

【本報訊】法定最低工資推行近兩年,勞工處在各行業的工作場所共進行逾六萬次巡查,並向涉嫌觸犯《最低工資條例》短付僱員工資的僱主發出共廿七次警告,有八名僱主被定罪,定罪數字三十四宗,最高罰款個案為二萬五千元。

勞工處資料顯示,截至去年底共巡查各行業工作場所共六萬零八百三十四次,當中零售業佔兩成七,合共發現一百四十四宗懷疑違反《最低工資條例》的個案,並向涉嫌違例的僱主發出廿七次警告,另九宗個案提出檢控,其中八名僱主因短付法定最低工資被定罪。

此外,勞工處去年共發現十三宗假自僱個案,較一一年大幅飆升逾兩倍,去年共有五十三宗僱主假借自僱之名聘用僱員而觸犯《僱傭條例》或《僱員補償條例》而被檢控,有廿五宗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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