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研標準工時 未提立法

【本報訊】標準工時委員會昨日正式成立,由前行政會議成員梁智鴻出任主席,探討本港是否需要就標準工時立法或提供其他可行建議。梁智鴻昨表示,期望最快在兩至三星期內召開首次會議,並於三年任期內完成相關的研究,向政府提交建議。

勞工及福利局發言人稱,本年度將動用八百三十六萬元開設八個有時限的職位,包括七個勞工事務主任及一個助理文書主任,支援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工作。

梁智鴻任主席

委員會共有二十四名成員,除梁智鴻任主席外,還包括三名政府代表,十二名勞工顧問委員會委員作為當然委會,及八名來自專業、工商、學術和勞工界別的成員。梁智鴻稱,未來將有四大題目及六大範圍需要處理,包括成立標準工時的目的、兼職及散工會否因立法而增加、立法對商界及中小企的影響及罰則等,期望盡量於任期內取得共識。職工盟則批評,當局沒立法承諾,只是借委員會作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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