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出席香港大學「香港憲法之我見」講座,被多名與會者問到終院處理人大釋法的難處,他指出,要確保法治和司法獨立,法院必須清楚顯示判決的理據和原則,由於人大常委會並非司法機關,在解釋《基本法》時未必會詳述背後理據,加上本港實施《普通法》,對法律的理解與人大常委會或有不同,令他們在應用人大解釋時有一定難度。
但他強調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人大常委會的確有權解釋《基本法》,而香港法院亦受相關解釋約束,即使釋法內容是「荒謬或不公平」,香港法院也須接受。
問及有關前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指香港司法制度現正烏雲蓋頂,馬道立表示,如港府每次被香港法院裁定敗訴,都尋求人大釋法推翻判決,情況便值得憂慮,但現時未見到這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