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買賣野味不妨重罰

車公靈籤果然靈驗,年初二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為香港求得一支下籤:「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解曰:「宜慎小人,凡事不利。」不但預示政治爭拗多,而且公共衞生有可能出現急速傳染的病毒。果然一語成讖,如今新沙士和禽流感直如雙鬼拍門,疫臨城下左右夾擊也。

禽流感H7N9現於華東傳播,死亡率是可怕到極的四成多。可是嘛,國人同胞仍然奉行但凡背脊向天的飛禽走獸皆可吃下肚的陋習,肆無忌憚食野味。深圳東門菜市場有檔主漠視疫情,不設防的情況之下兼賣野味,箭豬、鱷龜甚至與果子貍同科的貍系動物等等「應無盡有」。須知道,野生動物往往是病毒的宿主,○三年沙士的禍源據說就是果子貍,亂食野味隨時病從口入。

除了深圳之外,廣西防城港市警方查獲野生穿山甲四十五隻,拘捕一名疑犯。該批穿山甲不斷排出黃色液體,散發陣陣惡臭,初步判斷被注射木薯粉及化學藥水。

食野味把自己害慘了尚在其次,自作孽不可活嘛,最惹人討厭的是萬一動物病毒傳人再傳人,那些亂食野味的傢伙即是累街坊的害人精。所以依我說,買賣野味不妨重罰,動用衞生條例也好,動用虐畜條例也罷,總之將野味的賣家、買家和食家繩之於法,防患於未然。

有傳染病學專家講過,人類必須尊重大自然,否則大自然的反撲將令人類難以招架。正常食物如豬和雞已經問題多多了,為甚麼還要亂食野味破壞大自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