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手術同意書無寫麻醉風險

【本報訊】十三歲男童張睿霆於前年在屯門醫院接受顱頸融合手術後死亡的事故,死因庭昨繼續張童的死因研訊,協助替張麻醉的麻醉科女醫生沈佩怡作供。

沈承認當時予張母簽署的手術同意書並無寫明麻醉風險,只由沈口述及記錄在供內部存檔的「麻醉紙」上,但是,院方在事發後已經有指引要求手術同意書也要寫明麻醉風險,沈更說:「如果可以再理想啲,我會選擇當時(與張母講述麻醉風險)錄咗音佢。」

家屬代表律師質疑沈在前年八月三日與張童及張母見面講述麻醉風險時,並且無親自測試過張童的手腳靈活度及力度,卻將早前物理治療師的測試結果照抄寫在自己的報告上。

沈承認只憑觀察及查問去評估張童的手腳活動能力,但否認照抄物理治療師的結果。

另外,法醫供稱張童是死於缺氧性腦部受損,估計是在接受手術期間或手術後發生。

案件編號:CCDI 96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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