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二歲特殊教育中心男導師,被指阻塞逃生通道,與巡查的消防人員發生爭論,涉嫌將一名昂藏六呎的消防隊長推倒地上。案件昨在觀塘法院審訊,受傷消防隊長聲稱因為看到被告似一名「善良嘅教育者」,在未有防備下被推倒地上。裁判官在案件審結後五分鐘內作出裁決,指事主和其同事的證供出入太大,裁定被告普通襲擊及抗拒消防員兩罪均不成立。
消防隊長李家明稱,去年九月四日和同事周榮基(譯音)到達洗衣街涉案大廈一樓通道時,見一個單位門外擺放着一個鞋架及兩張木櫈,遂按門鈴確認物主。被告余志文(圖)應門後,李指被告違消防條例,要求交出身份證,以便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但被告當時拒絕和反問說:「擺低張櫈都唔得咩?」被告先轉身返回單位,及後再走出單位,用手推李的胸口三下,再交叉雙手以全身撞向李腹部,李失去平衡向後倒地,由同事代為報警,李送院後證實頸和手掌僅受輕傷。
被告親自盤問李時,質疑他六呎高卻輕易被撞跌,有違常理。李答說:「嗰一刻真係冇防備,因為我見你似係善良嘅教育者。」周供稱看見被告曾推李的手臂一下,但聽不清兩人對話。裁判官指本案倚賴兩名消防員證供,但兩人對於推撞的次數有出入,「出入大到不應是記憶出錯引致」,故判被告無罪釋放。余志文庭外表示牽涉本案後對教育感意興闌珊,打算結束中心。
案件編號:KTCC 556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