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舊樓聘退休消防幫手

花園街大火死因聆訊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一聲令下,宣布消防處及屋宇署須於一年內巡查全港六千五百幢舊樓,但無增添人手,據悉,消防處便因人手不足,本身更有逾萬幢樓宇需巡查防火設施,正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批准聘請退休消防人員協助巡查。惟短期內該處會以發放逾時工作津貼安排,內部調動人手成立十二人專責小組負責該項巡查工作。

據了解,除要巡查六千五百幢舊樓外,消防處尚要因應法例第五七二章《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執行巡查約六千幢八七年三月前落成的綜合及住宅樓宇,以及四千幢由民政事務總署轉介的「三無」(無業主立案法團、無居民組織及無管理)大廈。

暫發放逾時工作津貼

據悉,現有約一百七十六名消防處專責巡查法例五七二章有關的大廈,但今次林鄭月娥宣布的新增巡查工作,當局並沒有增加消防處人手。消防處已研究不同方法應付,包括打算撥出其中一千五百幢大廈,交由執行「五七二」的逾百人小組分擔巡查工作。消防處暫以發放逾時工作津貼(DSOA)形式,在行動組抽調六名主任級人員及在防火組抽調六名隊目級人員,共十二人組成專責小組負責今次新增工作,該小組分成六組,每組有主任及員佐級人員各一,每月每組約要巡查一百幢大廈,若該月有廿個工作天,即每組每日便要巡查五幢大廈,可說「行樓梯行到腳都軟」。

不過,有關安排據知至今年十月或要終止,因消防處於十月將全面推行「每周五十一工時」,惟因有關做法只屬試行計劃,未正式落實,故消防人員的官方正式工時仍屬每周五十四小時,故只能申請在第五十四個小時以外的逾時工作時間,換言之,五十一至五十四小時中間的三小時便不獲得「補水」的變相「白做」,故相信前線人員未必答允。可是,由招聘至訓練一名消防員出班工作,需時長達十八個月,故即使立即招聘新人,也未能趕及完成巡查。

料合約形式短期聘用

消息指,消防處正研究「救亡」方法,其中一方案就是倣效海關聘請剛退休人員應付突如其來的「限奶令」一樣,聘用剛退休的消防人員處理新增的巡查工作;據知,消防處已向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批准招聘,若當局批准,料會以合約形式短期聘用有關人員,以解燃眉之急。

記者鄺淑儀、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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