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警Apps覓援交 坦承尋芳者

【本報訊】未婚男警疑利用智能手機應用程式(Apps)物色援交少女,卻遇着「放蛇」警花,被指以一千五百元誘使警花賣淫,經審訊後昨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兩項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的控罪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坦承他是「尋芳者」,並因工作學懂不可在街上談及有錢銀交易的性服務。

被告陳振威(年屆四十)於九六年加入警隊,現已停職。他自辯時表示於去年中透過手機Apps「SayHi」認識「放蛇」女警鍾芷蘊後,估計鍾是性工作者,於是提出支付一千五百元,要鍾陪他三小時,鍾答允。被告自言因工作關係,知道電話召妓和光顧「一樓一」並不違法,但不可在街上提及涉及金錢的性行為,故他於八月七及八日在街上與鍾見面時未談及錢。

在控方盤問下,被告透露曾在尖沙咀特別職務隊任職,參與打擊「黃賭毒」的行動。案件將於五月廿七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 503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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