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Neway卡拉OK任部長的廿二歲青年,去年八月四日通宵工作後早上駕車接三名同事北上消遣,駛至大埔公路往粉嶺方向一彎位時,疑失控撞向燈柱至草坪邊停下。私家車嚴重損毀,四人受傷,其中坐在司機位旁的四十八歲男乘客被困車內,送院後傷重不治,呼氣測試顯示,青年體內每百毫升血液中有一百廿九毫克酒精,超標一倍多,他昨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在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共兩罪,被判監卅二個月及停牌五年。
被告劉勁豪,其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與四十八歲死者何國榮亦師亦友,被告的工作要陪客人喝酒,案發日他通宵工作,又喝了一罐啤酒,獲死者邀請北上消遣,他原欲把車泊於上水再北上,但途中發生車禍;被告於卡拉OK工作四年,月薪約九千元,死者生前常在工作上照顧被告。
案件編號:DCCC 17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