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老師涉淫辱七歲女控九罪

【本報訊】經營補習社廿八歲男導師前年十月至去年五月替一名七歲女童補習期間,涉嫌多次性侵犯對方包括將陽具塞入女童口中,及遮住女童眼睛,要求她伸手捉住陽具,玩「猜猜是甚麼」。

女童去年五月向母親投訴受辱,但其母因不知所措,兩個月後始向社工求助揭發事件。涉案導師被控九項向十六歲以下女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昨在區院受審。

與女事主家人認識

被告梁銘恩被控在一一年十月十一日至去年五月廿七日間,在香港經營的補習社內,九度對一名七歲的女童X作出嚴重性侵犯。

控方案情指,X的父母跟被告的家人為朋友,X於一一年九月開始到涉案補習社補習。X在警方會面口供稱,被告曾叫她坐在其大腿上玩iPad,被告之後拉開她的內褲,用陽具觸碰她的臀部,X又覺得被告在她的內褲小便。

X指被告亦曾要求她做騎馬的動作,搖動身體,被告則用手指按壓和摸她下體。被告另試過多次與X玩猜物遊戲,用一隻手遮掩X雙眼,再掏出陽具,叫X是猜甚麼。最後一次,被告更將陽具塞入X口中。

案件編號:DCCC 116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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