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排教練蠱惑招逼女童性交

【本報訊】兼職男排球教練去年初化名「基基」,用手機程式微信認識一名十二歲女童,並於三日後帶她回家性交,女童其後拒絕再聯絡,教練遂化名「黃佑南」成功聯絡女童,並誘使對方傳裸照影片給他,教練之後以裸照影片威脅女童再與「基基」性交,女童屈服,並被拍下性交片段,女童最終報警。涉案教練昨於高院認罪,還押至下月十六日判刑,以待索取心理等報告,法官指斥被告用化名及以裸照影片恐嚇女童性交,行為如同強姦。

認三罪候懲

未婚被告楊漢基(卅一歲),原被控兩項強姦、兩項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一項未經事主同意下肛交、一項交替性的與廿一歲以下女童非法肛交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但他只承認兩項交替性的與十三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共三罪,其餘控罪於法庭存檔。

用微信獵物

案情指被告去年一月化名「基基」用微信認識女事主X,並於三日後約見和帶X回家,期間被告在無用安全套下與X性交,X因不滿被告問及她的往事,之後無聯絡被告,但被告又於微信化名「黃佑南」與X聊天,並成功要求X每天拍一些裸照影片傳給他,包括穿校服及洗澡的影片。

「黃佑南」之後向X稱「基基」是其友,並要X與「基基」性交,否則在社交網站發放有關裸照影片,X最終在二月十五日到被告家與他性交,被告又以攝錄機拍下七段X替她口交及兩段性交片段,X離開後即報警。

案件編號:HCCC 37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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