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本港經濟學者張五常在「幕後操控」的中環古董店,○七年發生名畫失竊案,該店早前已民事興訟高院向另一間畫廊追討兩幅失竊名畫,有關案件正待審理。惟該店指經事後點算,聲稱再發現另有九幅名畫失蹤,昨日在高院向司法常務官提出申請,要求准許該店亦可就該九幅失蹤名畫向畫廊索償,即時被法庭否決兼下令古董店需支付訟費。
原告是西岸國際有限公司經營古董店「蒲公英金石畫廊」,被告是潔思園畫廊有限公司。原告最初指稱,原告的一名女經理曾卓詩於○七年間,偷去原告四幅名畫,再經中間人賣給被告,曾卓詩後來被法庭裁定偷竊罪成判監三年,警方只起回其中兩幅名畫,原告遂就另外兩幅失竊名畫向被告索償,其中一幅是名畫家陳逸飛的《水鄉》。
原告近日卻聲稱,再經點算存貨後,發現在涉案期間另外失去九幅名畫,由於原告在本案入稟時已表明保留追討其他失竊名畫的權利,故昨要求高院准許原告亦可就該九幅名畫向被告索償。被告一方則反對,指被告已表明除了原告最初提及的四幅名畫外,沒有買賣過其他來自原告的名畫,原告的新指控只是猜測。
司法常務官聆聽雙方陳詞後指,原告沒有提出支持其新指控的事實支持,充其量只是提出一張失物清單,完全未能指出該九幅名畫為何一定與被告有關,即使法庭准許原告提出這項新指控,日後也會因欠缺事實支持而遭剔除,故即時否決原告的申請。
案件編號:HCA 163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