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李惠利建公屋居屋

前李惠利工業學院的院址為甚麼只能作浸大校址或豪宅地,而不是其他?浸大屬於城市的市區大學,與傳統的大學城概念不同,因此校舍可分散,融入不同的社區;主校舍的規模已經不小,不必把新設的校舍放在一起。

從社區的發展來說,多元化是最優選擇。九龍塘已有浸大、城大兩所大學及眾多的中小學,已形成相當規模的教育機構集聚,這屬地區的特色。但正因如此,是否需再增升密度?

九龍塘已是豪宅集中地,若要推行多元化的話,前李惠利學院的院址便不應再作豪宅地,而是建設不同性質的住宅樓宇,也即是公屋和居屋一類公營樓宇,在這個社區裏增添較低收入的居民社群。

一方面人口密度可提高,並以此來推動區內社會服務商業設施的多元化發展;另方面,多元化的社區可提供就業與勞動力,可改善社區的自給自足程度。

有人認為院址批作豪宅地,政府可多收入,但賣地收入一次過屬非經常性收入,數額雖大但沒有長期收益。公屋居屋的作用是使低下層居民入住市區交通方便地區,減低他們的交通成本、社交成本,避免邊緣化等帶來社會標籤的消極因素,因而會有長期的社會、經濟效益。社會所得益的比起一次過賣地的財政收入應該更大。

在院址建公屋或居屋,也方便中下層居民的子女更容易入讀較佳的區內學校,增添他們通過教育向上流動的機會,也使區內學校的學生群體多元化,更符合教育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