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衞香港自由聯盟尋日喺中環開設街站,呼籲市民參與不合作運動,喺繳交第二期稅款時少交十蚊,以表示不滿政府施政。聯盟成員之一嘅立法會議員范國威(Gary)就自爆佢的而且確有響應聯盟號召交少十蚊稅,但係佢就懵盛盛,喺第一期交稅嗰時經已交少咗十蚊,於是被稅務局打電話問佢係咪交錯稅。
Gary就好坦白話係刻意交少啲稅,但聽到稅局職員一頭霧水,惟有同Gary講第二期稅要罰多三百幾蚊,仲話會發信畀Gary叫佢盡快清還喎。
不過,Gary話喺下月交第二期稅嘅時候,將會照辦煮碗交少十蚊稅,抗議政府罔顧民間訴求。
佢仲話,為咗檢視活動成效,將會喺七月前喺立法會提出質詢,要求稅務局提交資料,睇吓有幾多市民響應活動喎。
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如果市民冇依足應繳交嘅稅項,就會被視為拖欠稅款,稅務局局長可以即刻根據《稅務條例》第 XII 部嘅規定採取法定追稅行動, 包括徵收百分之五附加費、向僱主在內嘅第三者發出追收稅款通知書,或用法律行動收番筆稅款,奉勸市民真係唔好以身試法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