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九月來港修讀職業訓練局課程的十九歲內地男生,欲報讀心儀的港大專業進修學院西班牙語課程,惟疑因誤以為課程只准本港永久居民報讀,遂用二百五十元人民幣在內地買入偽造本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並於今年一月持假證報讀課程,終被職員揭發。涉案男生李宣霖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使用偽造身份證罪,原定昨日判刑,惟辯方的求情屢遭裁判官駁斥,官現需時再考慮,押後至下周一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辯方求情指經向港大專業進修學院查詢後,得知有關課程內地人亦可到入境處申請簽證後報讀,但被告當時致電港大專業進修學院查詢,有職員稱課程只供港人報讀,故被告才愚蠢犯案。
控方隨即表示沒有證據證明辯方說法,裁判官拒絕接納辯方解釋,並指有關報名表格亦有列明非港人亦可報讀,辯方則稱被告當時看不到。辯方又呈上六封求情信,其中職訓局的教師求情信指因中港文化差異,被告誤以為使用假證只是小事,但裁判官同樣不接納,不認為內地人在國內用假證情況很普遍。辯方續指被告相當年輕,如判監可能會受獄中其他囚友影響而變壞,希望可判處緩刑。
案件編號:ESCC 66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