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控在一一年二月十三日,於石籬邨住所內謀殺當時七十二歲的丈夫張恩勤。
控方先傳召死者先前婚姻所生的長子張特財及死者弟弟張慶生作供,二人均指案發早上接到被告電話,說死者在家跌倒後沒有反應、軀體轉冷,二人趕來後見狀遂報警。控方開案詞指被告最初向警方稱,死者數日前曾在投注站被打,後來她到警署落口供,改稱當時為救兒子,打死者頭顱三下才放手。
控方指說法矛盾
控方指被告說法前後矛盾,驗屍結果顯示死者有逾十處傷口,認為女被告說謊;且她在兒子脫險後仍繼續施襲,超出合法自衞範圍。
案件編號:HCCC 39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