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抑鬱症主婦在公園仰藥自殺不遂,神志不清下頓成色魔獵物,將她放上手推車推到僻靜處強姦,警方事後拘捕一名運輸男散工控以他強姦罪,案件在高院經審訊,六男一女陪審團昨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他強姦罪成,法官要求索取女事主的最新心理評估報告,將被告收押至本月廿六日判刑。
廿八歲被告陳煒東,過去有毆打、盜竊及販毒等十四項案底,但就未有同類風化案底。
他在去年五月在販毒罪刑滿出獄,一個月後便犯下本案。控罪指他在去年六月十四日於香港仔嘉隆苑公園內強姦女事主X(卅八歲)。公園管理員當時因目擊被告全身赤裸壓在X身上,兩度上前干涉均不果後報警處理,被告雖伺機逃走,但因他右臂有紋身的特徵,最終警方在附近將他拘捕。案件編號: HCCC 42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