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半基層租客 懵盛盛交租

【本報訊】基層人士租屋除留意租金外,亦須注意額外開支。社福機構訪問二百多名基層租客,發現有七成半人租用單位時沒核實業主身份,六成人不清楚所租單位是否合法。即使七成二人說持有有效書面租約,但只有四分一人有打釐印註冊。

業主自訂水電費

另外,只有約兩成人會自行向電力公司或水務署繳費,其餘大多由業主按人頭收費或依賴業主自行安裝的水、電錶交費,更有業主自行釐訂水電費,有租客曾被收取高昂電費。有社工表示,不少基層租客忽視自己的租住權益,呼籲港府從根源着手,增建公屋解決問題。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關注住屋權益工作小組上月問卷訪問二百六十名符合申請公屋入息限額的基層租客,發現近五成人直接向所謂「業主」租用單位,但絕大多數沒有向土地註冊處檢查業主資料。逾一成人依業主指示繳交水、電費,但不知道計算方法。調查亦發現他們的租金中位數與○八年一份同類調查相同,明愛社工黃志鴻強調該數字並非反映租金凍結多年,而是基層租客為遷就租金,搬往環境較差的單位居住。

黃志鴻建議港府須加強監管出租物業的合法性,向基層租客提供生活補貼,另呼籲租客需就租約繳印花稅,遇上法律爭拗才可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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