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父親為警務人員的香港城市大學一年級男生,與十四歲中學師妹拍拖,期間兩度與她性交,又保管女童傳送給他的裸照;兩人分手後,女童向母親傾訴揭發事件。
被告王邦樺(廿一歲)早前承認兩項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昨在觀塘法院被判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控罪指被告於前年十二月,先後在秀茂坪順利紀律部隊宿舍的住所樓梯間及女事主位於觀塘的住所內非法性交;他另被控於去年三月廿二日,在家中管有女事主的廿二張半裸照片。案件編號:KTCC 667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