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理大生偷拍判社服

【本報訊】香港理工大學市場學系男生,因使用手機在港鐵車站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而被捕,其後更被警方搜出身藏另一部屬他人的iPhone 4。警方調查下發現該手機原是男生的女友在的士拾獲的失物,這對情侶最終雙雙被捕。女被告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偷竊罪,被判罰款五千元;男被告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和處理贓物兩罪,昨被判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女友盜手機 早前罰五千

報稱理大學生的男被告袁日輝(廿三歲),承認去年八月廿一日在港鐵旺角站E出口扶手電梯上,用手機偷拍女子X的裙底,並且同日在黃大仙竹園北邨的女被告寓所內接收贓物,即一部iPhone 4手機。報稱侍應的女被告李錦秀(廿歲)則承認去年八月十八日,偷取彭姓事主遺留的士內的手機,已認罪罰款五千元。

案件編號:KTCC 68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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