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抑鬱症婦人原擬在公園仰藥自殺,豈料尋死不成卻成為色魔唾手可得的獵物。她當時服食逾百粒精神科藥物後不支倒下,迷糊中被人放上手推車,推到公園僻靜處強姦,在公園管理員上前干涉時色魔則伺機逃跑。警方在事發後數小時,拘捕一名與色魔特徵相似的地盤散工,懷疑他與案有關。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被告陳煒東(廿八歲)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在去年六月十四日於香港仔嘉隆苑嘉平閣外的公園強姦女事主X(卅八歲)。控方表示,X是家庭主婦,育有一名十五歲兒子,數年前與丈夫離婚,因此患上抑鬱症,案發時已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四年。由於X的特殊背景,法庭特別在證人欄裝設屏風以免公眾看到她樣貌,及避免她與被告有眼神接觸。
X供稱案發傍晚,她情緒低落,帶備醫生處方的藥物和啤酒去了嘉隆苑附近一公園,在長櫈用酒送服逾百粒藥丸自殺。之後她感到頭暈作嘔,勉強走到公園另一處坐下,迷糊中睡着。期間她聽到有一把女聲說「不如報警啦」,然後有把男聲回答「佢應該飲醉酒,扶埋佢一邊,佢抖吓應該冇事」。之後,有人把她移往手推車,不知推往何處。
當車停下來後,她感到有人試圖脫她衣服,她奮力拉住上衣,但褲子則被脫掉。然後她感到有人先用手指,再用陽具侵犯她下體。她用手推對方時,摸到對方沒穿衣服。X續指被侵犯時因睜不開眼睛,故認不到對方樣貌,也不知自己身處何方。她指對方在強行與她性交期間,有女子大聲喝問「你哋喺度搞咩!」而該男子則回答「我同女朋友搞緊嘢」,之後X便不省人事,只記得期間有警察拍她身體,到她恢復知覺時已身處醫院。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便是該名性侵犯X的人,而X聽到的女聲則是公園管理員,而女管理員及其男下屬將於稍後作供。控方續指,最先是男管理員發現被告用手推車推住X往另一處,因覺可疑而向女上司匯報。兩人一同再找被告,發現他在暗角,全裸壓在下身赤裸的X身上。被告見狀慌忙替自己和X穿回衣褲,匆忙中他更把X的褲子穿反。兩管理員見狀立即報警,被告則恫嚇指「唔好咁八卦」並乘機逃走。
由於管理員見到該人手臂有紋身,警方據此情報兜截,在當晚於華貴邨將擁有相同特徵的被告拘捕。被告警誡下表示,見到X暈倒,便用手推車把她推到一旁,期間X突然自行脫衣,他強調自己「冇掂過佢」。
案件編號:HCCC 42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