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月蘭涉騙津13萬脫罪

【本報訊】民主黨前屯門區議員蔣月蘭在○八年在任時,涉訛稱聘請一名男義工任受薪助理,騙取區議會十三萬六千元津貼案,裁判官昨於屯門法院裁決時指,該名曾參選區議員的義工,在庭上頂證被告時自爆領綜援十多年,但他參選時卻自稱任職電影編劇,故認為該名污點證人的口供不可信。惟官指被告自辯時承認在未有墊支費用下向區議會申報開支,也可能有不誠實之嫌,但因舉證責任在控方,在控方證供有疑點下,不能以此裁定被告罪成,故只能判她脫罪。

五十五歲被告蔣月蘭,昨在庭外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但對於官指她的行為可能也涉不誠實,則不作評論。被告原被控兩項欺詐及一項串謀詐騙罪,指她於○八年任屯門友愛(南)區議員期間,向區議會聲稱聘請林立(七十三歲,又名陳覺策)任助理,並向選舉事務署呈上僱傭合約及薪酬證明等以騙取津貼。

案件編號:TMCC 228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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