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限帶嬰幼兒奶粉離境的新法例實施後,水貨集團開始「變招」運盒裝奶粉,海關發言人表示,前日檢獲廿九盒奶粉,共重廿九點一九公斤,較新例實施首兩天僅檢獲兩盒奶粉大為增加。另外,一名中年內地婦與朋友來港旅遊,聲稱返回內地後受鄰居所託,要再往香港買奶粉,但由於她屬廿四小時內第二次過關,兼且攜帶兩罐奶粉返內地,因而觸犯限帶奶粉的新條例,被判罰款五百元兼充公所買奶粉。
海關昨日表示,前日在各關卡檢獲五十九罐奶粉,拘捕廿三名包括十四名港人、八名內地人、一名持外國護照違例者,當中有兩名是跨境司機。
據海關前線人員透露,海關得悉走水貨奶粉「變招」後,已立即通知前線人員密切注意,若X光掃描器顯示行李或車廂中,有不透視、狀似四方盒的物品,便會懷疑是盒裝奶粉,甚有可能要詳細檢查。
另外,一名無業女被告曹友琼(四十歲)昨於粉嶺法院在沒有律師代表下,承認一項企圖輸出禁運物品罪,自行求情指不知道新法例詳情,法官最終將她判罰款五百元,並下令充公涉案奶粉。裁判官關注到涉及違規帶奶粉案件會相當多,故詢問在場當值律師會否考慮代表此類被告,律師說已向政府反映。被告被控在本月三日於落馬洲管制站企圖並非按照出口許可證,輸出兩罐共重一點八公斤的奶粉往內地。
案件編號︰FLCC 543/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