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的財政預算案其實是曾蔭權政府與梁振英政府政策合併的結果。一方面,財政預算案制訂的過程頗長,應從上次預算之後便開始,早在梁振英七月上台之前。另一方面,預算案草擬的班子,包括主導的財政司司長和庫務局局長都是曾蔭權班子的成員,他們的理念未必與梁振英相同。財政司司長在預算案中亦有一定的自主權,未必全部聽梁振英和政務司司長的要求。
從預算案的內容,看到兩個政府不同的部分。如一次過紓困多屬曾蔭權政府的慣常做法,就連社會反對較多的代繳電費,既違反節能環保原則,亦有利益輸送之嫌,也依然繼續。但在其他範疇,梁振英政府的腳印明顯,特別是成立工作小組的方法,典型施政報告反映出來重研究、重外部意見的做法。而眾多措施,包括基建和人力資源發展,都重長遠發展和效果。
香港的問題眾多,既有發展的問題亦有分配的問題。曾蔭權政府拖到最後才提出基建計劃,且無宏圖遠景,亦無協調,考慮不周。今次財政預算比施政報告更進一步,具體化地提出有關措施。不過,或許因經濟發展委員會還未開展工作,對香港未來產業政策還屬未知之數。故此今年預算案有關經濟發展的基建計劃不多,反而在社會福利則着墨較大,其中最值得讚揚的是在醫療方面的建設投資,反映出梁振英政府一改回歸以來醫療投入減少的錯誤傾向。
而社會福利經常性開支增百分之三十一,也凸顯了梁振英政府對社福民生的重視,一反過往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