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奇形怪「盤」高價湧現,吸引不少投資者「入貨」。然而,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警告,一旦執法部門命令清拆甚至檢控,違規樓盤新業主,隨時要承擔清拆開支及法律責任。
「新業主一旦收到清拆通知,唔可以話唔關佢事!」陸偉雄解釋,屋宇署一般會先發出還原令,業主逾期未有清拆,才作控告。如果劏房單位或天台屋的新業主,收到屋宇署通知,就要為上手業主「執手尾」,承擔清拆費用及法律責任。
另外,陸直指,所有天台的僭建物均屬違法,一旦屋宇署發現並到場清拆,天台業主亦無權干預;另一方面,如天台劏房租客成租霸,天台業主亦難以憑租約循法律途徑追討,「佢手上嗰份合約完全無法律效力,因為法律唔會保障一啲本身已經犯緊法嘅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