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美歡敗訴須賠逾668萬

【本報訊】與「街市偉」吳偉就澳門新世紀酒店股權發生爭拗的女商人陳美歡,於去年與金凰管理有限公司、桂寶有限公司及Ideal Properties Limited共三間公司簽約,答應出售她名下七個位於元朗Yoho Midtown的單位,但該三間公司(原告)調查業權時發現該些單位有押記令,交易因此告吹,原告其後入稟高院向被告陳美歡討回訂金、印花稅、律師費和損失。高院昨在被告缺席聆訊下判她敗訴,下令被告須歸還和賠償共逾六百六十八萬元予原告。

案件編號:HCA 1710-171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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