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P牌仔」有膽飆車、冇膽認數,結果一錯再錯涉兩宗罪被捕。剛考獲車牌的九十後青年,前晚駕駛私家車載同兩名男友人,在屯門遊車河時胡亂切線,被警車追捕時,竟衝紅燈和高速狂飆三公里,因擺脫不了追捕,三人棄車逃跑,其中一名乘客被擒獲,駕車青年逃走後「知驚」,為自保竟出賣朋友,致電報案指座駕被偷,坐警車返回現場後被踢爆講大話,他涉嫌瘋狂駕駛和浪費警力被捕。被捕兩人昨晚暫准保釋候查,下月報到。
被捕司機姓周(廿歲),持有暫准駕駛執照,其所駕私家車為家人所有,於九七年購入,車主報住虎地上村。前晚十一時許,警車巡經屯門青雲路時,警員目睹一輛掛「P」牌私家車,車上有三名男子,轉入興才街後高速行駛,隨即在路中切雙白線掉頭,於是示意停車準備檢控,但司機未有理會,轉回青雲路衝紅燈高速駛往石排頭路方向,警車尾隨追截和要求上級增援。
私家車時速一度高達一百公里,至石排頭路再衝紅燈,竄入工廠區內兜圈,及後馳至建國街,但無法擺脫警車,車上三人跳車分頭逃跑,警員驅車兜截,在河旺街截獲一名姓譚(廿五歲)男子,他報稱不認識司機。警員調查期間,突接獲姓周青年報案,指其向家人借來的私家車剛被人偷走,該車正是被截私家車,警員用警車將他載送到現場辨認,但他口供有可疑,其後才和盤托出來龍去脈。有人自認是司機,因為是新牌,恐會被檢控重罰停牌才逃跑和講大話。周涉嫌瘋狂駕駛及浪費警力被捕,初步相信不涉藥後或酒後駕駛,至於姓譚乘客亦因誤導警員,涉浪費警力被捕。警員其後亦取得逃去的乘客資料,已聯絡他到警署助查。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司機違例切雙白線,一般是扣三分及被票控罰款,未必會嚴重至罰停牌,故案中的「新牌仔」絕對是小題大做,因為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胡亂或狂亂駕駛的刑罰為最高判監兩年,故提醒青年人要謹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