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顆小小車厘子,揭發食物環境衞生署執法「是是但但」!有市民丟棄車厘子時意外拋落地而被食環署職員檢控,期間發現該署發出的告票及書面通知接連出錯,先後錯寫案發地點、收信人姓氏。立法會議員直斥食環署處事粗疏而引發「烏龍事件」,促當局謹慎處理文件,以免重蹈覆轍。
張女士(化名)早前於旺角深圳街一生果檔選購生果,購買一袋車厘子後,發現其中一顆車厘子已變壞,遂將之挑出棄置,卻「投籃失敗」,車厘子「中框」彈出跌至地上。張拾起車厘子後被食環署職員發現,並即時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事隔一星期,張接獲食環署來信更正案發地點,始發現當日職員誤寫案發地點為深圳街一號對出馬路,實際地點應為深圳街十二號變壓站附近,但張隨即發現通知書再次出錯,「佢哋後尾又寄封信嚟更正資料,點知封信抬頭又寫錯我個姓,真係好懷疑佢哋嘅工作能力!」
半個月後食署又寄來書面通知,姓氏雖沒出錯,卻再寫錯案發地點,令張啼笑皆非,「咁簡單嘢都可以錯咁多次,仲話受過專業訓練,咁失禮都有嘅?」事件幾經擾攘張最終繳款了事,但卻對食環署表現極為失望。
食環署發言人證實,職員去年九月中於旺角執勤期間,發現一名市民將車厘子丟棄路上,遂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但不慎寫錯「案發地點」門牌;其後發出書面通知修正,再不慎錯寫市民姓氏;其後再以書面通知有關修正,惟不慎又錯寫地點;遂又以書面作出修正。發言人重申,該署已訓示職員必須謹慎填寫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於發出函件前覆檢內容,以確保資料正確。
「平時都聽到唔少食環署錯誤檢控嘅烏龍事,今次連信都搞錯,證明佢哋做嘢有幾糊塗!有乜理由連續幾次出信都會錯?真係笑死人!」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認為,食環署發出之定額罰款通知書及信件屬檢控文件,務必謹慎處理,建議部門發信前須作覆核,確保資料無誤。
律師梁永鏗則說,食署發出之罰款通知書具法律效用,如資料出錯或影響法庭判決,故內容必須準確,「寫錯地點,被告可以辯解甚至搵證人證明自己冇去過,如果控方解釋唔到寫錯資料嘅原因,就有機會撤銷控罪。」
記者:陳倩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