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無名分妻子 獲中醫夫遺產

【本報訊】單親媽媽與失婚中醫師共賦同居十多年,卻因沒有註冊結婚而引起爭產風波。老中醫○八年去世後,婦人翌年入稟高院指她是對方「有實無名」之妻子,兩人財產是共同賺取,要求法庭確認她有權繼承對方三百多萬元遺產。法庭昨日裁決接納婦人提出確鑿證據,證明二人的關係,因此判她勝訴,不過就將當中約值一百萬元的一半股票撥歸中醫師兒子所有。

原告麥玉琼(六十七歲),是死者黃華偉(七十六歲)的同居女友;被告則是死者與前妻所生兒子兼遺產代理人黃德勝。死者遺產包括約五十萬元現金、價值二百一十多萬元的股票、及原告現時居住約值一百廿萬元的深水埗居所。由於死者無立遺囑,而原告又無妻子名分,如上述財產裁定屬死者遺產,按條例便會全歸被告及被告姐姐繼承。

中醫子獲一半股票

法官昨日裁決指原告口供可信,並有鄉里、大廈保安等獨立第三者佐證,另外更有生活照等證物,顯示原告及她兩名女兒與死者十多年來,均如家人般共同生活,醫館也是由原告跟死者共同經營。反而被告作供時企圖營造出他與死者父子關係良好的形象,聲稱常由澳門來港探父,但被告出入境紀錄卻與此說法不符,故不接納被告證供。惟法官估計,死者不會讓兒子一無所獲,故裁定被告可得到死者名下一半股票。

案件編號:HCA 85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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