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警幫襯10次 做鳳樓業主

中年輔警出租名下多個單位予犯罪集團經營淫窟案昨於區院續審,日前已承認串謀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罪的輔警出庭作供,頂證被指是集團主腦的同案男被告。輔警指該被告不時出現涉案大廈,該處的扯皮條亦曾向他介紹被告是「老細」,被告亦會就單位裝修給予意見,輔警要求加租時,被告亦會壓價。另外輔警亦自爆,曾十次在涉案單位召妓,且於庭上詳述他召妓的過程。

涉案五男兩女被告,現僅餘報稱無業的第七被告鄭肖乾(五十九歲)不認罪,控罪指他在○九年一月六日至一一年十月廿七日串謀他人於觀塘輔仁街樂昌樓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

「人面廣租畀我唔會麻煩」

事發時擔任輔警、正職是塑膠廠東主的首被告林文焱(四十八歲)日前已認罪,他作供指當時在樂昌樓的二樓擁有三個單位,因房間太細未能租出,他遂接受女友龍芷惠(同案被告)建議把單位租予他人經營一樓一鳳。○九年初女子陳佩霞願意租用一個單位的三間房,每房月租四千元,但林需向一名叫黑仔的男子何慶棠(同案被告)收租。

○九年五月黑仔帶外號「才哥」的第七被告鄭肖乾到單位,並指鄭是「老細」。鄭要求林把二樓另一單位租予他,又指自己人面廣「租畀我唔會遇到麻煩」。林最終把二樓三個單位全租予鄭並間成八間細房,但由陳佩霞簽約。在單位裝修期間,林不時見到鄭,鄭稱「每日要到樂昌樓巡一巡先安樂」又誇口指自己不在單位內亦能洞悉內裏情況,林認為鄭應是透過閉路電視監察。林又指要求加租時,鄭曾致電要他不要加得太多。

妓女七選一 肉金三百二

林又自爆在一○年底為其中一單位裝修後,上址扯皮條「肥姐」祁佩玲(同案被告)問他:「林生沖個涼先走啦?」他遂進入另一房間,內裏有七名妓女,祁叫她們站起來:「企身見客,笑下啦,唔好死老竇咁款!」林選了一人往另一房性交,完事後給予肉金三百廿元。事後祁問他「(服務)得唔得?」他回答「幾好」並離開。林表示被捕前約十次在該處嫖妓,且有付款。

案件編號:DCCC 62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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