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逗留該遊戲機中心數天,發現除「釣魚機」外,以電子積分計算成績的「輪盤機」及「老虎機」亦大受歡迎,一眾家庭主婦及長者長期「駐紮」。他們除不時會與「疊碼仔」買賣積分外,偶爾亦會與其他玩家作買賣,借機套現。然而,法律界人士警告,遊戲機中心持牌人在法律上固然「踩線」,一眾「疊碼仔」及玩家參與將積分兌回現金,也可能違反《賭博條例》,隨時負上法律刑責。
「出飛仔換禮物就話可以容忍,但變咗換錢就唔同,錢係流通貨幣!」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認為,兒童遊戲機中心內出現「贏積分換錢」,持牌人在法律上屬「踩線」。雖然暫時難以斷定遊戲機中心是否屬於經營賭博場所,但遊戲機中心持牌人明顯已違反牌照精神及要求。
黃解釋,該中心內的「疊碼仔」以買賣分數維生,性質上屬協助營辦賭博場所,違反相關法例。至於其他玩家雖然只是偶爾買賣積分,並非靠此維生,但同樣可能觸犯相關條例,「要睇佢哋庭上點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