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機舖小賭徒輸清利是錢

「機舖賭檔」發新年財,學生「利是錢」變賭本!本報早前揭發天水圍有另類「疊碼仔」長駐機舖,替顧客兌換代幣為現金。原來屯門一間兒童遊戲機中心亦有「疊碼仔」駐場,新春期間照常營業,當中一款「釣魚機」最受歡迎,每天吸引小至十歲的學生「拆利是」豪賭,有學生一天輸掉逾二百元仍面不改容;有少女則不停向朋友借錢下注。立法會議員狠批當局監管不力,讓幼童自小接觸賭博,擔心日後禍害無窮。

新春期間,五名約十至十五歲的「小賭徒」聚精會神,全神貫注地圍在屯門一間兒童遊戲機中心的釣魚機「捕魚」。他們每次按掣「發射魚網」,都要扣掉價值七至八元的現金積分,百多元現金在數分鐘後便迅即輸清,「小賭徒」惟有付錢予場內兩名婆婆級「疊碼仔」充值積分卡,其中一名少女更不時向身旁友人借錢下注。該部「釣魚機」看似兒戲,原來「小賭徒」靠它發「新年財」。

苦戰全日 10歲童輸逾$200

記者以顧客身份於新春期間連續三天在上址視察,均發現不少剛「逗完利是」的學生,將新簇簇的紙幣「奉獻」給場內「疊碼仔」。「今朝本來贏緊錢,晏晝輸番晒,冇咗二百幾蚊!」年約十歲的男童榮仔以賭客口脗向記者訴苦。連榮仔在內的四、五名「小賭徒」,幾乎全日均在店內「打躉」,直至傍晚約六時才離去。

深獲「小賭徒」垂青的「釣魚機」玩法簡單。「釣魚機」貌似魚缸,一次最多可讓六人玩,玩家只需將價值一至八元、愈貴愈強力的「魚網」射出,捕捉到屏幕中大小不同的魚,就可賺取相應積分,射中最高分數的鯊魚,一次可賺得一百分。

讀卡器可儲分 助長買賣

遊戲本身無賭博成分,但因駐場「疊碼仔」可將分數兌回現金,變相令「射中魚」的小玩家可以賺錢。

「你同我一蚊一分咁買;你贏咗可以換番錢,我出十蚊收十二分!」「小賭客」主要向場內一名穿藍色迷彩背心、約六十歲的「阿姨疊碼仔」購買積分。

由於遊戲機上的讀卡器,有短暫存取積分功能,令儲存在積分卡內的積分可以在玩家中流通,「疊碼仔」利用有關功能,與玩家買賣積分,從中賺取差價。由於客人在該中心櫃枱只可用積分兌換獎品,贏得的積分不能兌回現金,因此不少玩家轉向「疊碼仔」兌換積分。

「疊碼仔」兌換的金額可小至十元,故深受「小賭徒」歡迎,雙方表現稔熟,他們更以「阿姨」稱呼「疊碼仔」。有玩家透露,「疊碼仔」替客人兌換分數,每日可穩賺數百元,假日生意更旺,估計一個月可賺過萬元。記者亦發現不少玩家偶爾會充當「疊碼仔」,與其他玩家買賣積分,乘機套現。

不時帶小朋友往該中心耍樂的陳先生,非常不滿「疊碼仔」的行為,「搞到呢度好似賭檔咁,大人賭到幾百蚊一鋪,細路仲着住校服日日嚟賭,(呢度)啲職員又唔理!」雖然該中心場內張貼嚴禁以代幣換取現金的告示,惟職員對「疊碼仔」行為視而不見,雙方更有說有笑。

記者以顧客身份向職員查問,對方明言該中心櫃枱不會將積分兌換現金,記者追問為何店內有「疊碼仔」為顧客套現,職員反問:「你想我點答你?」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指,獲發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的處所內,持牌人不得提供現金獎,否則可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該署已將上述個案轉交警方調查。警方發言人稱,最近一次巡查該中心為上月廿三日,當時無發現違規。該中心發言人則指,該公司政策是嚴禁在場內私下交易代幣及積分,以往亦曾阻止「疊碼仔」的行為,惟禁之不絕,日後會加強留意。發言人否認該公司與「疊碼仔」有任何關連。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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