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追家用紛爭 報假案母女受懲

【本報訊】中年婦人疑遭丈夫拖欠三萬元家用,偕女兒到丈夫辦公室「追數」,惟家姑見狀揚言報警,婦人竟先發制人夥同女兒報警,訛稱同遭丈夫掌摑,母女同惹官非。兩人昨在九龍城法院各承認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同被判監兩星期,惟裁判官指母親屬主謀,判她即時入獄,至於遭母親連累的女兒則獲准緩刑一年。

兩被告依次是王文麗(廿一歲)及其母梁秀梅(五十二歲),分報稱無業及主婦。辯方求情指次被告丈夫去年十月遷出住所後,拖欠三萬元家用,次被告夥同首被告到丈夫辦公室追討,苦等多個小時仍未見丈夫,反見家姑聲言報警,次被告氣憤報警。辯方又稱,次被告指首被告有精神問題,裁判官聞言要求社署跟進。

訛稱遭掌摑

案情指次被告與丈夫結婚逾卅年,早前兩人關係轉差,丈夫搬走,次被告與首被告去年十二月廿七日報警稱在尖沙咀因金錢問題與丈夫爭執,同遭他掌摑,警方拘捕丈夫,兩被告稍後承認虛報。

案件編號:KCCC 64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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