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靠綜援維生的四十二歲已婚漢,去年中到新蒲崗光顧鳳姐後,突亮出鎅刀打劫,除搶去早前支付的四百元肉金外,更要求鳳姐交出更多金錢。惟鳳姐呼救,該漢爬窗逃走,結果在跳落地下時跌斷雙腳,他為圖掩飾竟自行報警聲稱遇劫,惟最終被警方識破拘捕。被告早前於區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昨被判監五十七個月,法官稱被告跌斷雙腳是咎由自取,但基於人道理由才給予他減刑半年。
被告侯志雄被控於去年七月廿八日在新蒲崗錦榮街衍慶街交界東誠大廈一單位內劫去卅八歲鳳姐的四百元現金,被告曾有傷人及管理賣淫場所的案底。
案情指被告當日下午到涉案鳳樓嫖妓,並支付四百元肉金,惟完事後被告突亮出鎅刀指嚇事主,奪去她手上的四百元,期間亦鎅傷她左手兩隻手指,但因事主大叫,被告爬窗逃走,從一樓跳落地下時跌斷雙腳,被告其後自行報警聲稱被劫,惟最終被警方識破拘捕。
案件編號:DCCC 108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