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騙財婚禮司儀自投羅網

【本報訊】兩名女子為籌備婚禮,擬上網聘請男婚禮司儀,惟她們向司儀付出共一千九百元的訂金後,司儀卻挾款失去聯絡,她們遂報警,司儀其後因目睹一宗打鬥案發生報警,結果反令自己落網。涉案司儀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裁判官准他保釋至本月二十八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之後判刑。

被告劉志達(四十歲),報稱酒吧經理。被告求情稱,他確實曾擔任婚宴司儀,惟他收取訂金後才決定不再任司儀,遂在社交網站上公布有關決定及承諾退款,但因碰巧更換了電話,以致兩名事主未能聯絡他。被告又說,剛於本月初得悉患有第四期肝癌,故不欲糾纏於案件,並承諾會賠償。

案情透露,兩名事主分屬朋友,均於去年三月結婚。兩人於前年八月透過網上廣告認識被告,擬聘用他任婚禮司儀,三人於前年九月初見面後,兩名事主答應各以一千八百元聘用被告,並於稍後將合共一千九百元訂金存入被告戶口。三人原定去年一月再會面,惟被告卻沒有露面和退款,事主遂報警,警方於去年八月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 4682/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