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喜氣洋洋,新界圍村仍有不少居民會私下燒炮仗、放煙花,以圖吉利。不過,炮仗煙花始終是爆炸品,市民小心樂極生悲。屯門醫院急症科副顧問醫生黎靖匡指,由九八年至今,公立醫院共錄得二十七宗由煙花及炮仗等造成的受傷送院個案,其中新界西醫院聯網佔九宗,當中八宗是○二年之前的個案。他指近年市民安全意識提高,加上有電子煙花等新產品面世,同類個案似乎有所減少,但強調此類需送院的傷者,傷勢通常也十分嚴重。
整體二十七宗個案中,五成均是手指及手部受傷,通常因手持的煙花炮仗突然爆炸;其次為眼及臉部受傷,佔兩成,或因「滴滴金」的火花彈入雙眼所致;另有一成為腳部受傷,可能與「轉地龍」等煙花有關。雖然當中並無死亡個案,但有十人需接受緊急手術,九宗涉及手指及手腕,部分人因雙手被炸至血肉模糊甚至斷掌,需要截肢。餘下一宗為腳部出現「開放性骨折」,即腿部被炸出一個深可見骨的傷口,腿骨因強大衝擊力而折斷。另有三人雙眼被火花濺傷,引致視力永久受損。
黎靖匡指,因炮仗、煙花致受傷的個案,表皮燒傷範圍一般較小,但「爆炸性創傷」可傷及皮膚、神經、骨骼、耳膜甚至內臟,外地曾有報告提及一名小童被近距離爆炸的煙花震傷肺部,事後需照肺並接受呼吸系統監察。他續指,在有記錄事發詳情的個案中,七成半均在一至二月發生,相信多數是農曆新年期間玩煙花引發意外;另外,五成傷者均在內地受傷,他指內地對煙花炮仗的管制較香港寬鬆,市民有機會接觸爆炸力更強的煙花,或增加受傷危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