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期間行人路變花市,兩旁擺滿桃花、年桔任君選擇,卻造成阻塞。洪先生早前途經旺角染布房街,發現有小販於行人路兩旁肆意違規經營,「五十米行人路都擺晒啲花,有啲桔貼住個名,應該畀人訂咗!」洪不滿食環署視若無睹,猶如默許違規經營行為。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指,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任何人在街道上無牌販賣即屬違法,再犯者最高可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如無牌小販構成阻街,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可處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發言人續稱,該署在農曆年期間會派員加強巡查區內小販黑點,以免小販阻塞通道。
油尖旺區議會食物及環境衞生委員會副主席陳偉強認為食環署應在節日期間加強執法,「如果唔係情況就會愈嚟愈嚴重,好似花墟一帶咁擺到出馬路影響安全。」陳要求食環署正視問題並嚴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