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訊】偵緝男警調查詐騙綜援案時,前年十月下旬涉嫌偽造兩名社會福利署職員口供,被告昨裁定控罪表證成立,他自辯時解釋因屢被上級責備遲交口供文件,故為「趕交功課」而捏造兩名職員的個人資料及冒簽,但他拒認此舉存心欺騙上級,更聲稱縱使口供造假,其上級也不會細看,「佢(上級)根本唔會理,呢啲係我哋一貫手法」。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三月十一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鄭文偉(卅八歲)自辯時承認在調查男子郭有安涉嫌詐騙綜援案期間,從沒有向社署男職員黎子文和女職員鍾潔儀錄取口供,僅參考社署提供資料抄寫,但被告認為此舉並無不妥,因相信黎、鍾兩人的供詞簡略得「不超過十個字」,遠遠不及其他社署調查員的供詞重要。
被告指由於當時已逾期呈交口供,為免上級偵緝警長蘇炳添催逼,於是私做兩份「口供」以求象徵式「交功課」。
案件編號:KTCC 530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