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39歲甲亢男 入院藥後猝斃

【本報訊】卅九歲男文員曾慶華因咳嗽、氣喘、流鼻水等感冒症狀,前年二月一日到將軍澳醫院急症室求診時,被發現每分鐘的心跳率達二百廿多下及有心律不正,需留院觀察,期間醫生處方他服食心臟藥物,惟未能有效減慢心跳。文員翌晨的健康情況急轉直下,懷疑心臟藥物影響其甲狀腺功能亢進,導致肺水腫及心臟負荷過重等併發症死亡。死因庭昨展開研訊。死者胞妹質問醫生為何處方會刺激死者甲狀腺分泌的藥物,醫生指當時未確定其甲狀腺出現問題,而處方的心臟藥物最能有效控制心跳,劑量亦足夠,只是未能發揮預期作用。

急症室副顧問醫生潘德信昨供稱,當時診斷死者時,其血壓、血含氧量及體溫正常,無心臟衰竭表徵;但心電圖顯示他心跳率達每分鐘二百多下,而且出現心跳紊亂,故此,將死者留醫內科病房觀察。

在內科病房工作的葉俊德醫生則供稱,在觀察期間,曾懷疑死者的膽管發炎或甲狀腺功能亢進,因此,亦有驗血試圖找出死者有否甲狀腺問題;另一方面,亦要穩定死者當時的心跳而處方藥物。

醫生認藥物刺激病情

死者胞妹曾翠微質疑葉處方的心臟藥物有問題,葉坦言有關藥物會刺激甲狀腺,惟該藥是最有效控制心跳,故決定使用。胞妹又質疑指既然死者呼吸過快,為何院方在十五小時內只做了兩次呼吸監察;葉回應指呼吸速度非維生指數,血含氧量更能反映其呼吸問題。

案件編號︰CCDI69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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