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工廈劏房下令清拆

【本報訊】屋宇署打擊工廈劏房,去年七月修訂《建築物條例》後,就首批涉四處所三個案成功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處所視察,取締違例建築工程。其中在土瓜灣上鄉道一幢五層高工廈三樓一單位,發現五劏房,向業主發清拆令及終止用作住宅。受影響劏房客坦言:「無能力負擔外間租金,雖然知道要搬,但到時先算。」

涉事的土瓜灣上鄉道一幢工廈,多個單位及天台都有劏房,屋宇署懷疑三樓亦有劏房,但多次視察都無人應門。去年九月向法庭申請手令後,業主終讓該署人員入屋,證實上址有五間劏房。該署在去年十月向業主發命令,着令拆除僭建物及終止作住宅用途。記者昨視察現場,上鄉道廿一至三十一號為一列五層高工廈,而廿五及廿七號則有劏房,三樓住客林女士證實屋宇署曾到來調查,當局提供六千元搬遷津貼,但她無能力搬:「出面唐樓月租八千元,六千也不夠按金,我這裏月租只是四千元。」另一案是葵涌住宅,屋署入內發現有劏房,但排水渠未有欠妥,改動工程也沒有危險,故不擬採取行動。最後一個案是觀塘偉業街工廈,兩個單位內有分間房作貨倉、攝影室及美容中心,無人住,該署亦不擬採取行動。

立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不滿屋署修例後,僅得幾宗個案申請手令,認為應加緊巡查劏房重災區如深水埗、土瓜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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