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事件 警稱吸教訓

【本報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討論監警會就警方處理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安排的最終報告,報告批評警方行動指令中提到免令政要「難堪」,並要確保活動「莊嚴」及「順暢」的字眼,警務處監管處處長鄧厚江承認,行動指令中的一些字眼確令前線警員混淆,亦沒有必要,警方已從事件中吸取教訓,日後在行動指令中會統一有關字眼。

不應兼顧保護政要面子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批評,警方保護政要時不應兼顧保護政要面子,認為警方行動指令要防止政要難堪並無必要。議員劉慧卿則希望有關「難堪」、「莊嚴」的字眼不要再在行動指令中出現。鄧厚江回應指,警方在行動中沒有政治動機,有關字眼只在個別地區的行動指令中出現,警方日後會統一字眼,避免含糊。

另外,報告提到四十項投訴警方的指控,其中有十項證明屬實,共有十二名警務人員被處分,不過,議員黃毓民批評罰則只是口頭勸喻,形容懲罰「低無可低」,且主要是前線警務人員受罰,下達命令的高層人員卻毋須受罰,直斥是「匪夷所思,整色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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